求大神推荐一些有关美法律体系制度的书籍,最好是LLM和JD的经典教材~先谢了哈。
易读而价钱不伤心的一本Law 101 Everything You Need to Know about the American Legal System, Fourth Edition
Law 101 豆瓣美最高法 豆瓣American Legal History A Very Short Introduction
推荐由杰弗里·图宾所著,由何帆法官翻译的九人美最高法风云。
对于学法律的朋友说,美联邦最高法有其独特的魅力,凡是美社会的焦点话题,包括持枪,堕胎,同性婚姻,种族等等等,九名大法官都有说一不二的最终话语权。杰克逊大法官甚至直言不讳地说,「我们不因为正确而获得权威,而是因为权威而正确」,就是这么自信。而这就很有趣了,一个既不能靠征税攥住钱袋子,又不能靠指挥军队握紧枪杆子,还不能主动制定法律推行政策的机构,为什么能在美的政治体系获得如此高的地位?而在美政坛风起云涌,内价值观冲突日益加剧的当今,这一地位是否依然稳固?
在这本书,哈佛法学科班出身,曾经担任过联邦检察官却最终转投新闻行业的杰弗里·图宾,截取了本世纪初的一个片段,拍下当时九名大法官的一张人物剪影,通过刻画观点交锋的大法官人物群像,试图帮助读者对美司法权力生更为直观的认识。
这本书的开头很有意思作者没有直接写人物,却将目光投向了最高法大楼前的台阶。这段 44 级的台阶是建筑师化腐朽为神奇的设计,原本用于建造法大楼的地块被会大厦逼到了一个不起眼的狭窄角落,但气势恢宏的台阶,却让法大楼拥有了可以和会分庭抗礼的气派。也许这是作者有意为之的隐喻,他似乎是在说,尽管司法权力不时笼罩在政治纷争的阴云下,却经历住了考验,始终保有权威和尊严。
这本书并不是严肃的学术著作,更多地像是以一名新闻工作者的敏锐,从感性的角度捕捉重大事件每一个有血有肉的人。尽管呈现方式上有种「八卦」的意味,但我认为本书形散神不散,仍然可以提炼出三个核心议题。一是司法系统内部不同观点的冲突与调和,各个法律流派之间如何擦出火花;二是面对公众挑剔的眼光,九名大法官如何回应对司法独立精神的质疑;三是司法和行政之间既彼此制衡,又互为唇齿的微妙关系。
我们首先谈谈本书第一个核心话题,最高法的路线之争。
正所谓「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高手林立的最高法,也有彼此对立的两大流派,一个叫司法能动主义,一个叫司法克制主义。所谓能动,指的是法该出手时就出手,根据时代的变化不断对两百多年前制定的宪法作出新的解读,并不断基于新的社会思潮赋予公民新的权力。在他们看,家最高大法应该是一本「活着的宪法」,需要不断发展。例如,在本书提到的一系列有关堕胎权的案件,秉承司法能动主义的大法官们主张道,宪法的精神保护公民隐私权,而隐私权,在当今社会又涵盖了女性自主支配自己身体的权利,因此女性有权自主选择堕胎。而信奉司法克制主义的大法官们,则对于「宪法的精神」这一模糊的概念深感不满,大声质问,到底是宪法的哪一条那一句白纸黑字地写出了这项权利。前者认为后者太过泥古不化,应该与时俱进;而后者则批评前者把法律当成了任人打扮的姑娘,按照自己的价值观随意解读。关于这一价值冲突,作者非常俏皮地引用了司法克制主义代表人物斯卡利亚大法官的一句气话
「一个秉承活着的宪法理念的法官,就是这幅德行三更半夜窜回家,傻乐着对老婆说,我想宪法是啥样,宪法就是啥样」。
在本书,作者还选取了更多有趣的细节刻画这种冲突,例如还原了美诉洛佩兹案法庭辩论的交锋过程。这个案子的事实并不复杂,一名叫阿方索·洛佩兹的高生背着手枪上学堂,被联邦检察以违反校园禁枪法案为由提起刑事指控,而洛佩兹的律师辩称,立法禁止在校园内持枪超越了宪法赋予联邦的立法权限,因此违宪而无效。虽然事实很简单,但其涉及的宪法问题非常曲折,简单说就是宪法给联邦立法者画下了一个圈,只有在这个圈里面的领域才能由联邦制定法律,在这个圈外的问题,一律应该交给各州各自立法,联邦不得插手。而这个圈子里面经常被联邦立法者用给自身行为赋予正当性的一条,就是宪法规定会可以立法监管各州之间的贸易。
在洛佩兹案的法庭辩论,为会辩护的律师正是采取了这种方法,主张道,教育是一门很大的业,属于广义的「贸易」范畴,因此会在校园内立法禁枪,属于立法监管洲际贸易,落在了宪法画下的圈子里面。针对这种论调,奥康纳大法官显然不买账,直接打断律师陈词,问道「光是拿着什么西走进校园,和贸易有关系吗?」她眉头紧皱,似乎很不满意律师把「贸易」看成一个万能的大筐,什么西都想往里装。而布雷耶大法官则试图耐心地劝说奥康纳,解释道校园的安全和各州经济发展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试图说服奥康纳,代表会的律师并没有满口跑火车强行往贸易上蹭。
听到这里,各位朋友就不难发现,这段交锋就体现出了不同司法理念之间的碰撞。奥康纳大法官在本案倾向于遵循宪法原文和既有判例,不支持任意发散对「贸易」的解释扩大会立法权力;而布雷耶大法官则更关心政策导向作用,希望通过灵活解释宪法原则保障校园安全。本书,还有很多类似的细节为我们展现不同流派的大法官看待法律问题的不同方式,而通过作者所选取的案件,我们也可以管窥豹,了解美司法制度的相关常识。
例如,在一系列涉及堕胎的案件,作者就提到了一个概念「巡回法的分裂」。在美联邦最高法以下一层,有 13 个联邦上诉法,而每个上诉法有自己的「巡回区」。用大白话说,就是 13 个上诉法各管自己的地盘,在自己的地盘里当然要听自己的,于是他们可以在各自的巡回区之创造司法判例。而不同巡回区的判例,有时会出现彼此冲突的情况。例如,一个巡回区里面形成了一个判例,说女性只有在怀孕 3 个月之内才能堕胎,另外一个巡回区认为怀孕四个月以内都可以堕胎,这就形成了一个「巡回法的分裂」,大家眼巴巴地瞅着联邦最高法,期待它给个准话,到底是三个月还是四个月。
为什么要允许这种分裂,而不是在全范围内推行统一的司法标准呢?这就和美的联邦制有关了。联邦制讲究的是地方和的分权,允许不同地方按照本地独有的社会经济条件和历史背景,对有争议的法律问题提出符合本地价值追求的解决方案。在最高法看,这不仅是一种对地域多样性的尊重,也可以看做是美版本的「摸着石头过河」,让各个巡回区成为试验田,观察不同判例的实际效果决定应当在全推行哪种标准使用 App 查看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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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历史深处的忧虑
6总统是靠不住的
7我也有一个梦想
8如彗星划过夜空
14论美的民主
15美宪政历程
16原则与妥协
19联邦人文集
24哈佛法律评论宪法学精粹
28美父的基督教背景
美律师如何描述他们遇到的法官?在水牛湾惨案一书,作者有这样的叙述
克里斯蒂法官是位老资格的民主政治家,过去是明戈县的政治领袖。在1960年的民主总统初选,克里斯蒂法官帮助肯尼迪击败了汉弗莱,因此肯尼迪总统奖励他联邦地区法法官的位置。
霍尔法官今年五十五岁,当了一辈子民主人,也是西弗吉尼亚州参议员罗伯特·伯德最好的朋友之一。
这段友谊大概解释了为什么和总统尼克松会挑选这样一个民主人当法官。显然,这是尼克松希望争取身兼参议多数鞭的参议员伯德的支持的手段之一。
这本书位列各种法学新生必读书目榜单。看完不由得感慨,美法律制度的道路自信就体现在能把司法体系内的政治交换说得如此公开明白,却又同时相信他们的司法制度是公正义的。
我想了想,这么说也不太精确。毕竟美自己的法律界人士对于美司法体系的各种弊病也有诸多批评。很大程度上他们只是适应这个制度,并不一定认为这个制度就是最好的。
就像我在网上随手找到的这幅漫画,画的法官右手是政客左手是资本家。看起是法官握笔在写判决,其实笔杆子握在政客的手里面,一旁的资本家还在指指点点。
如果不看出处,甚至可能以为是乌合麒麟 画的。
反倒是其他家,对美的司法体系可能加了滤镜。水牛湾惨案这本书在引进内的时候,编辑一定加上副标题,叫正义永不决堤。
这个副标题在原书是没有的,我个人觉得着实有些画蛇添足。如果正义永不决堤,为什么水牛湾大坝还是溃堤,以至于酿成惨案呢?
惨案受害者获得赔偿,律师却要从抽取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一定是正义吗?
更讽刺的是,版的封面还挂着克林顿总统的呼吁,希望律师以免费或低收费代理疑难案件,这和美律师全世界最贵的现状不是太矛盾了吗?
我不是要简单的批评美司法体系。事实上,政治任命德高望重的关系户未必就不能带公正的审判。比如第一位克里斯蒂法官,因为和被告石油公司老总是好朋友,在原告都不知道这件事情的时候,主动退出了案件审理。
但如果碰上不遵循惯例的总统,真的委派了完全不懂法只顾团伙利益的法官,又当如何呢?这些辩证的批判性思考,才是我们最需要的。
在法律和司法领域,我们也需要视世界。这大概是这本书能够教会学生的。